专家解析读普通高中音乐课程

2019-08-20 15:10

摘自:《武汉教育信息网》

高中音乐课由音乐鉴赏、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 6 个教学模块组成。不同模块的学分值为:音乐鉴赏 2 学分,其余模块各 1 学分。每位高中学生需在音乐课中获得的必修学分为 3 学分。学生可通过两种方式选课:音乐鉴赏加其余任一个模块,获 3 学分;或在另外 5 个模块中任选 3 个不同模块,获 3 学分。鼓励选修其他模块获得选修学分。

《高中音乐课程标准 ( 实验 ) 》研制的依据

围绕普通高中的课程改革,深入开掘音乐教育在促进学生全面的、有个性的发展,形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审美情趣等方面的独特功能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努力使之与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实现对接。通过对国内艺术课教学现状的调查分析,改变高中音乐课教学观念滞后、教学内容和形式相对单一的弊端,以时代性、基础性、选择性的总要求重新审视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

从对国外部分国家高中音乐课程标准的比较中,汲取有益的参照。其中,重视艺术课对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美好情操的陶冶作用,艺术教育科目的包容性、选择性,分科组织的教学形式以及内容标准的宽广幅度等,都有可资借鉴的价值。

《高中音乐课程标准 ( 实验 ) 》的主要特点

与现行的《高中艺术欣赏课教学大纲》相比,《标准》的主要特点集中体现在课程结构的变化和采用学分进行教学管理两个方面。

课程结构的变化。高中音乐课由 6 个教学模块组成,学生根据意愿和需求自主选择学习。这 6 个模块是:音乐鉴赏、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模块设置的基本依据是,为全体学生提供基本的音乐文化素养;将音乐艺术的 “ 创作 ---- 表演 ---- 鉴赏 ” 化作音乐学科最本质的教学内容: “ 音乐鉴赏 ---- 歌唱 ” 、 “ 演奏 ---- 创作 ” 。满足不同学生的兴趣爱好及发展需求的多样化选择,体现不同艺术门类的相互渗透与综合。反映本学科自 20 世纪以来现代艺术的新发展。

6 个模块的设置,表明高中音乐课是对九年义务教育音乐课 4 个教学领域 ( 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 ) 的延伸、拓展和深化,体现了高中新课程时代性、基础性与选择性的共性特点。

6 个模块功能和价值的定位分别为:音乐鉴赏是培养学生音乐感知和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全体学生获得基本音乐文化素养的主要渠道。歌唱、演奏让学生亲身参与歌唱、演奏活动,直接体验并享受音乐表现的乐趣,陶冶情操,提高音乐审美及表现能力。创作是培养学生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园地,也是学生进一步获得音乐基础知识和学习音乐基本理论的教学模块。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满足学生的不同兴趣爱好和发展需求,丰富多种形式的艺术体验。拓展艺术视野,培养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相结合的综合艺术表现能力。

实行学分管理。高中的艺术课程,学生每完成 18 学时的学习任务,通过考试或考查评价,可获 1 学分。每位高中学生需在音乐课中获得的必修学分为 3 学分。根据不同模块的教学容量和要求,不同模块的学分值为:音乐鉴赏 2 学分,其余 5 个模块各 1 学分。学生可通过如下两种选课方式之一,获得音乐课的必修学分:音乐鉴赏加其余任一个模块,获 3(2+1) 学分;音乐鉴赏之外的 5 个模块中任选 3 个不同模块,获 3(1+1+1) 学分。对于具有较强音乐能力并愿意在音乐方面继续发展的学生,在获得必修学分后,鼓励选修其他模块,或继续深化歌唱、演奏、创作模块的学习,可获得选修学分。

音乐新课程实施中几个值得注意的环节

为确保高中音乐课程的顺利实施,便于学校和教师实际操作,《标准》对课程实施中几个主要的环节,着重提出了如下建议:

不同模块分步实施的原则。从目前师资及教学设备等情况看,并不是所有地区和学校都具备同时开齐 6 个模块的条件。各地、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模块分步实施。总的原则是,优先开设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的基础性模块 ----“ 音乐鉴赏 ” ,以保证学生获得参与现代社会生活应具备的音乐文化素养。在此基础上,大力开发课程资源,逐步开设其他模块,积极为高中学生学习音乐提供更大的选择空间。优先开设 “ 音乐鉴赏 ” 模块,可使现行课程与新课程之间实现平稳过渡。

不同模块的开设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由于不同模块教育功能、内容、形式及学生选课人数的差异,各地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教学:音乐鉴赏模块在高中的任一学年开设 ( 通常在高一或高二年级 ) ,学生随所在年级分班或合班上课。其余 5 个模块,学生可跨年级、跨班级选课。

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选课前,应将音乐课程不同教学模块的内容、性质和开课计划 ( 包括课时安排、上课地点、教材和任课教师等 ) 及时向学生详加介绍。选课时,音乐教师应和班主任共同对学生选课给予具体指导,以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

采取多种方式,解决新课程对师资的需求。学校应聘任专职音乐教师;由于音乐教师的专业特长不同,提倡校际间的师资交流及跨校兼课;为弥补专职音乐教师的不足,可以聘请校内具有音乐艺术专长的其他学科教师兼课;在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时,音乐教师可与信息技术教师合作实施教学;聘请符合教师任职资格的专业音乐工作者或民间音乐家到校兼课。